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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到2025年,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PM2.5浓度控制在20.5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方案》从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提升面源污染治理精细化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和执法监督、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加强组织实施九个方面,提出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的34项具体措施。
在优化产业结构方面,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推动绿色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到2025年,短流程炼钢产量占比达15%。优化能源结构方面,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推动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到2025年,PM2.5未达标城市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较2020年提高4个百分点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30%以上。
在优化交通结构方面,《方案》明确,到2025年,铁路、水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0%和40%;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工矿企业和储煤基地,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基本消除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冒黑烟”现象,基本淘汰第一阶段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年旅客吞吐量500万人次以上的机场,桥电使用率达到95%以上;力争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基本覆盖。
在提升面源污染治理精细化水平方面,《方案》明确,到2025年,城镇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达30%;昆明市主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0%左右,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达85%左右,县城达70%左右;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7%以上。(记者 董宇虹)
2024年05月09日 15:00
2024年05月09日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