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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启动2024年全省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评审和认定工作,进一步加强基础教育学校校长队伍建设。
此次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评定实施范围与对象为全省各级公办基础教育学校,包括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含乡镇中心学校、村完小、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校长职级评定。
评定坚持校长专业发展、优质均衡发展和深化改革原则。评定工作明确校长是履行学校领导与管理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从信念、知识和行为3个方面,注重提升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和调适外部环境6项专业领导能力。坚持推进城乡基础教育一体化建设,通过校长职级制评定工作,发挥优秀校长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鼓励优秀校长带头从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从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流动。对在优质均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且特别优秀的青年校长予以大力倾斜,对在立德树人方面有建树、有思想、有情怀、有能力、有作为,敢于探索,能创新教育模式与教育方法,形成独特办学风格的校长予以大力支持。
校长职级设置从高到低依次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其中,一级、二级、三级校长评定人数分别不超过各州市本次所评定职级总人数的5%、25%和40%。校长职级评定内容主要包括校(园)长办学思想、专业能力、管理能力、任职资历和办学成效5个部分。职级评定标准分学段设置,实行指标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
幼儿园园长、义务教育校长和普通高中校长职级申报具体条件可到云南省教育厅官网进行详细了解。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于6月11日9:00至24日24:00通过“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申报人员自行选择属地自愿进行申报,所在学校、所属县(市、区)不作任何名额推荐。各州(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6月25日至30日通过平台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能力测试采用笔试和现场答辩两种方式进行,各职级评审委员会综合材料鉴定量化评分、笔试与现场答辩综合评分结果,汇总申报人员各项得分,进行综合评议。审议结果将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记者 杨艳萍)
2024年06月12日 20:10
2024年06月12日 10:26
2024年06月12日 0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