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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高风险运输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截至2024年4月底,共清理高风险运输企业1638家,高风险运输企业存量下降84.28%,高风险企业占比全国最低,涉及“两客一危一货”车辆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52%、14.89%,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3年7月,省交通执法局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建立高风险运输企业联合发文联合约谈机制,两部门联合发文对全省高风险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月度通报,依托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和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结合通报内容对每家高风险运输企业存在问题进行细致分析,及时通报曝光高风险运输企业及所属车辆,结合职责精准施策,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企业风险等级。在特殊重点时段,充分发挥“一路多方”协作机制作用,狠抓冰凌天气、雨季汛期、重大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安全风险防范,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监管,严防漏管失控引发事故。
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采取现场督导、监督检查、挂牌督办等形式,加强对辖区运输企业的警示提醒。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提醒企业及时检验、报废机动车辆,审验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对存在酒驾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和记分较多的驾驶人进行处理。省交通执法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先后两次对14家高风险运输企业开展联合警示约谈,各地结合通报内容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结果,联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对辖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开展约谈提示,通报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清单,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日常安全管理、车辆维修检验、进出场站安全管理等工作落实,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
同时,按照紧盯重点驾驶人不放松、紧盯重点车辆不放松、紧盯重点企业不放松“三个不放松”原则,严格落实执法程序,加强对高风险运输企业的路面管控,把好易肇事肇祸最后一道关。针对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高风险车辆、驾驶人进行网上布控,加大路面联合检查力度,严查严处酒驾醉驾、超载、超员、超速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群死群伤事故;针对企业存在的隐患,联合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重点运输企业加大隐患排治力度,并将重大事故隐患企业录入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推进违法违规行为整改,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最大限度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记者 李承韩)
2024年06月17日 16:17
2024年06月17日 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