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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区域差异,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云南。
意见提出,将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构建生态环境准入管控体系,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九大高原湖泊“两线三区”等的衔接,通过生态环境评价,科学划定管控单元。以“三屏两带”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等为重点,确定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强化空间布局约束,构建省级总体管控、5个重点区域流域管控、16个州(市)管控、N个管控单元管控的“1+5+16+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意见明确,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滇中城市群等重点区域产业、能源和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中的应用,建立区域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管控机制。有力促进全省绿色低碳发展,支撑优化重大生产力布局,引导传统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合理布局。在保证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的前提下,支持符合有关准入条件的大型水电站、风电和光伏基地等清洁能源开发项目建设。严把各类开发区准入关口,推进能源梯级利用、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服务沿边产业园区和国际口岸城市发展,推动沿边产业合理布局。
意见要求,强化九大高原湖泊流域空间管控,生态保护核心区实行正面清单管控;生态保护缓冲区实行负面清单管控。强化六大水系水源涵养区、河湖水域及其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系统管理,以螳螂川、漾弓江、泸江等水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的水体为重点,开展问题识别、精准溯源、分区施策、系统治理,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以滇中城市群的大气环境高排放区为重点,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以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的大气环境受体敏感区为重点,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加强声环境管理,推动土壤环境分区管控,对东川区、会泽县、蒙自市、个旧市、建水县、马关县、兰坪县的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项目,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量替代”。(记者 杜仲莹)
2024年07月19日 10:38
2024年07月19日 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