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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实施好2024年云南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加大对汽车、家电家居、电动自行车等消费品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云南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九部门联合制定《2024年云南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于日前正式公开发布。
《行动方案》提出,云南省将大力推进实施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家居以旧换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四大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力争2024年全省报废汽车回收量同比增长20%以上、二手车交易量同比增长10%以上、废旧家电回收400万台以上、汽车报废更新补贴3万辆以上、汽车置换更新补贴12万辆以上、家电家居补贴100万台(套)以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100万辆以上,带动相关商品消费500亿元以上,促进完成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目标。
在实施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方面,《行动方案》明确,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云南省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个人消费者完成旧车报废、新车注册登记后,可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者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以下简称“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行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网上申请。补贴申请、资料审核、信息查询等,均可在“汽车以旧换新平台”进行。
在实施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方面,《行动方案》明确,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云南省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云南号牌乘用车并在云南省内购买乘用车新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补贴金额最高可达每辆2万元。个人消费者每转让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3次补贴。同一辆旧车及同一辆新车只能申请1次补贴。同一辆新车不能重复享受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2024年8月28日至12月31日期间,个人消费者在完成旧车转让、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等程序后,可在“云南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申请平台”)进行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网上申请。补贴申请、资料审核、信息查询等,均可在该“申请平台”进行。
在实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方面,《行动方案》明确,2024年8月28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云南省个人消费者购买电冰箱类(含冰柜)、洗衣机类(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机类、空调类、电脑类、热水器类(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类、吸油烟机类等家电产品,以及洗碗机类、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马桶类、微蒸烤一体机类、净水器类、智能门锁类等家居产品给予补贴。需要注意的是,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只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在实施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方面,《行动方案》明确,2024年9月初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注销本人名下云南号牌电动自行车,并在云南省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及以上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补贴。注销车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须在补贴政策正式实施日(不含当日)前。补贴标准以《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为准。个人消费者完成旧车注销等程序后,通过合作企业的平台实名认证,在申请页面提交注销信息并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补贴资格。获得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新车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个人消费者在支付购车费用时,结算平台会自动核算补贴金额。补贴资金将分批投放,先到先得。 (记者 孔垂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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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30日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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