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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云南优化调整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
继续支持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9月12日,据云南省财政厅消息,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省财政厅牵头印发《云南省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细则》,明确坚持投入力度不减、工作措施不松,并注重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继续支持27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衔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省级财政当年分解下达给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涉农资金县均投入规模将不低于其他县的县均投入规模。按照“因需而整”原则,中央和省级层面不再考核实际整合资金规模和比例,没有整合需求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不开展整合。
云南省要建立整合涉农资金负面清单和资金管理台账清单,加强整合资金日常调度管理。实行整合资金负面清单管理,明确不得将整合资金用于与巩固衔接工作联系不紧密的项目,不得利用整合资金建设景观、形象工程或“堆盆景”。建立资金管理台账清单,对纳入实施方案的每个项目明确整合资金来源、具体建设内容、绩效目标和资金项目主管部门等,按照资金项目台账管理要求,对照资金来源区分资金下达、支出、结转结余等情况,做到来源可追溯、用途可追踪。
《实施细则》细化了资金使用机制、方案编制、方案审核、绩效管理四项机制,全流程规范涉农资金整合。创新资金使用方式,国家重点帮扶县可通过以奖代补、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工代赈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重点环节。(记者 吴洁)
2024年09月13日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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