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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对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提升转移支付绩效、服务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近日,记者从云南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紧紧围绕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目标任务,扎实有效推进转移支付全链条监管体系建设,于2024年8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充分发挥“探头”“哨兵”“参谋”作用,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拨付使用实施动态监管,促进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不断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对标建设监控模块提升监管“支撑力”。严格按照财政部技术标准和业务要求,充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符合线上监督、日常监督和全国联动监督等要求的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将涉及云南的78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共计1880余亿元资金纳入监控,把监控预警提示、自查自纠、抽查核实、督促整改、争议处理、定期报告、成果运用等监管流程深度嵌入系统功能,确保监督业务一网通办、信息数据全程共享,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转移支付资金跨业务、跨层级全流程追踪和常态化监督。
配置监控规则提升监管“约束力”。分级分类细化优化监控预警规则,将管理关口前移到事前和事中,科学合理配置事前预警规则131条、事中预警规则55条,在资金分配下达、支付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事前阻断或事中审核认定,最大程度从源头减少违规业务的发生。同时,结合监管工作实际,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功能、处置流程等监控手段,拓展新增各类监控报表,不断加强数据分析,深入查找问题根源,逐步构建堵塞漏洞、未病先防的规则体系,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下达的时效性、支出使用的规范性和政策落实的精准性。
坚持线上线下联动提升监管“执行力”。坚持“线上管”与“线下查”同步发力,以转移支付监控模块为重要抓手,跟踪督促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责任单位及时核实处理预警信息。对于已认定为违规的,将整改认定链条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生产系统资金退回、账务调整等业务功能模块相衔接,系统自动提取、验证整改结果,减少资料上传、人工核对等环节,形成闭环监管,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同时,通过电话核实、调阅材料、约谈沟通、实地查证等方式开展现场核查,通过发起抽查预警、人工预警等方式开展重点排查,不断提高财政监管的权威性和影响力。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管“聚合力”。坚持全省“一盘棋”和“省负总责”原则,从综合协调、预算和绩效管理、监督整改、技术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协调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横向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纵向强化对下指导督促,通过组织业务培训、点对点督导、定期通报报告、召开工作调度会等方式,促进各方各级归位尽责、共建共治,形成监管合力,为实现全面监督、过程监督、责任监督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保障。(记者 叶新颖)
2024年09月26日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