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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切实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扎实推进国家和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及时总结示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召开全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工作调度会及2022年、2023年示范工作存在问题整改约谈会。相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示范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的进展、保护利用工作存在的问题,听取了建水县、澜沧县、玉龙县3个国家级示范县,剑川县、晋宁区、江城县、弥渡县、元阳县5个省级示范县关于传统村落集中连片示范工作总结、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下步工作打算等情况。昆明市、保山市、红河州就加强示范工作督导和保障资金有效支出作交流发言;省财政厅就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出了工作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如期完成示范工作任务提出明确要求。
在整改约谈会上,澜沧县、广南县、凤庆县、石屏县、隆阳区、古城区、宁洱县7个示范县汇报了实地督导及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下步的工作计划;普洱市、文山州、丽江市、临沧市就加强实地督导,做好示范工作验收工作发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就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强调,国家和省两级示范工作均有明确的目标任务,要严格对照资金下达文件明确的绩效目标和示范工作方案明确的项目清单,认真推进项目建设,落实好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做好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各项部署。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保护主体责任,高度重视日常监督,切实保护村落价值,扎实推进示范工作。要规范使用补助资金,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加强经验总结提炼,不断提升云南传统村落影响力和美誉度。
据悉,截至目前,国家级和省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资金已覆盖全省13个州(市)、34个县(市、区),占云南拥有5个以上传统村落县(市、区)的63%。在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示范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建立了省、州、县三级联动、同题共答、共同推进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的沟通协调机制和“省级指导、州(市)负总责,县(市、区)抓落实”的示范工作推进机制,全省传统村落保护质量得到了提升,村落人居环境得到了改善,形成了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示范工作成果。(记者 付欣鑫)
2024年10月16日 17:18
2024年10月16日 16:55
2024年10月16日 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