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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引导云南省制造业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精耕细作,创新发展,推动云南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近日,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印发《云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本《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此前出台实施的《云南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废止。
《办法》明确,为完善云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单项冠军”)梯度培育体系,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建立单项冠军培育库,对省内已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有潜力的企业进行入库培育。对获得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与此同时,云南省将统筹工业领域现有资金对新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支持;对新认定的单项冠军,统筹用好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单项冠军培育发展;鼓励各州(市)统筹各类培育优质企业的扶持政策,加强支持单项冠军;支持各州(市)对获得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奖励。
本《办法》所称“单项冠军”,是指长期专注于特定细分领域,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水平国内领先,单项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行业前列或者省内第一的企业。
《办法》明确,云南省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1次单项冠军认定工作,单项冠军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由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复核(含实地抽查),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3年。需要注意的是,本《办法》生效前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单项冠军继续有效,到期后未通过复核的自动失效。
《办法》提出,云南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对单项冠军的宣传推介力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统筹运用多种方式加强对企业典型事迹、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打造“单项冠军”名片。 (记者 孔垂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