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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昆明市人大常委会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将于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新增“文明餐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等内容。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全面修订后,内容由五章三十一条增加到九章四十七条,新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环境卫生治理、卫生创建与健康建设、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等四章,通过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纳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内容,加强环境卫生治理,建立健全卫生创建与健康建设的制度机制,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等,着力推动新时代昆明市爱国卫生工作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
在“倡导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方面,《条例》规定:“倡导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推行合理膳食、适量点餐、分餐公筷、剩餐带走、不滥食野生动物等文明餐饮消费方式,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群众监督、法治保障的长效机制,营造餐饮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社会风尚。”
为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条例》以“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管集市、多消毒、重参与”为重点,对城市环境卫生、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作出具体规定。关于全面清除城乡垃圾,规定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全覆盖等内容,并针对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规定学校、医疗机构、集贸市场等公众场所应当配置数量足够、质量达标、使用方便、管理到位的洗手设施;关于改变集贸市场“脏乱差”状况,规定集贸市场应当制定和实施环境卫生、疫情防控、食品安全、野生动物及活禽交易监管、周边环境清理、标准化改造等管理措施,全面提升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水平。(记者 茶志福)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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