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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正式印发《红河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10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10条措施”),推出4个方面共10条政策措施,聚焦创新平台建设、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大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内容,打出一系列助力创新发展的政策“组合拳”。
“10条措施”首先聚焦强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明确规定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与医疗卫生机构、世界及国内500强企业、央企等来红河州新设立研发总部、区域研发中心或高水平研究院等,并被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补。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在红河州获评国家级、省级、州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每户10万元至2万元不等的奖励。
“10条措施”明确,为实现“十四五”期间研发投入增长目标,将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实施红河州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政策,分基本补助、增量奖补,用于支持纳入研发经费统计的企业进行创新研发、成果转化、科研平台建设、人才引进等。
围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计划和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培育建设,“10条措施”明确将对获批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从省外引进整体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国家级孵化器和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及星创天地,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和补助,用于支持企业科技研发投入和“双创”孵化载体开展硬件提升、教育培训、导师服务、创业活动等工作。
此外,“10条措施”还对设立红河州院士专家工作站、搭建高层次创新合作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先进实用技术转化应用、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以及推行工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与红河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定期召开全州科技创新大会、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进步奖等,明确给予相应政策和经费扶持补助,以此充分调动全社会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加速转化和产业化。(记者 饶勇)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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