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印发意见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质量

来源:昆明日报 2024-05-31 16:50:21
  • 关注微信

  • 关注微博

  日前,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昆明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质量,促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明确,将压实驾驶培训机构主体责任,提升培训质量,推进驾驶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执行驾驶培训管理制度,落实培训车型分类备案规定,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同时,强化驾驶培训行业管理服务,保护学员权益。加强监督管理,推广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强化驾驶培训行业监管创新服务举措,鼓励驾驶培训机构提供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防范化解驾培市场培训费资金风险,减少经济纠纷。推行驾驶培训服务标准化合同,制订驾驶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学员和驾驶培训机构双方权利义务。建立调查投诉评价平台,持续开展学员培训费用调查,及时查处驾驶培训机构的不规范经营行为并记入信用考核档案。建立网络平台直接受理学员投诉机制,为学员投诉提供便利,学员可实时查询投诉办理流程、环节和结果。

  《实施意见》明确,将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提升工作效能。完善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通报约谈机制,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加强违法线索排查收集,及时转送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招生宣传中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行为以及培训中违反价格、收费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信用建设监管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包括健全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完善行业基本信息、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公布渠道;推进信用分类监管,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应当采取“交通执法+信用管理”模式,对信用等级高的驾校,降低行政检查频次;强化信用质量信誉考核运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开展驾驶培训机构选优评优、培训能力认定时,将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此外,《实施意见》还明确,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提升驾驶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能力,组织开展驾驶培训机构负责人管理能力培训,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提高教练员队伍素质和教学水平,指导驾驶培训机构落实教练员岗前培训、再教育规定和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评;推动新技术、新模式在驾驶培训行业的应用,配合推广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服务模式,推动汽车驾驶培训模拟器、辅助教学技术等新技术应用,提升培训效果和学员学驾体验。(记者 王绍芬)

责任编辑:刘兵兵
免责声明:云南经济新闻网(《云南经济日报》)内容来源于本报和互联网,如媒体、公司、企业或个人对该部分主张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网站将迅速采取适当措施,否则,与之有关的知识产权纠纷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 推荐
  • 新闻
  • 财经
  • 法制
  • 文旅
  • 教育
  • 汽车
  • 房产
日前,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关于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服务质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4年05月31日 16:50

《行动方案》立足云南实际,围绕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推动家电以旧换新、推动家装厨卫“焕新”三大重点领域,制定了12条主要措施。

2024年05月31日 16:46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31日联合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平稳,住房公积金缴存额34697.

2024年05月31日 16:45

今年,在太湖生态治理中,无锡将投入113.6亿元,实施116项重点任务和204个工程项目。

2024年05月31日 16:41

近日,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台《云南省注册会计师信用评级评价暂行办法》,明确会籍关系在云南的执业注册会计师应当参加信用评级评价,做到“全所覆盖、全员参

2024年05月31日 16:39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上述4条高铁动车组列车实行市场化定价,将现行的固定、单一票价机制调整为灵活折扣、有升有降的市场化票价机制。

2024年05月31日 16:35

2024年5月30日上午,中阿合作论坛第十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

2024年05月31日 16:31

5月30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出席中阿合作论坛第十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深化合作、继往开来,推动中阿命运共同体建设跑出加速度》的主旨讲话。

2024年05月31日 16:21

5月30日,中阿合作论坛第十届部长级会议在京成功举行,取得丰硕成果。

2024年05月31日 16:16

5月31日上午,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来华国事访问并出席中国-阿拉伯国家合作论坛第十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的突尼斯总统赛义德举行会谈。

2024年05月31日 16:10

关于我们 | 服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网站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871-64108623 64153373 投稿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日报报业集团  主管      云南经济日报社  主办

本报法律顾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何春秋 律师

滇ICP备19003617号 云南经济日报出版许可证:滇报出证字第0053号 滇公网安备:53010202000680号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71-64108623; 举报邮箱:ynjjrbw@163.com

云南经济日报社(云南经济新闻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或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