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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省财政厅扎实开展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工作,加大资产盘活利用力度,强化监督检查问效,从入口开始全面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坚决将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建章立制促规范。制定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标准、高等学校专用设备配置标准,明确资产配置数量、金额、使用年限等,从制度源头管控资产配置行为。印发《云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强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应当与单位履行职能或事业发展需要相匹配,结合存量控制增量,厉行勤俭节约,讲求绩效和绿色环保。
从严从紧编预算。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结合机制,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计划纳入部门预算编制,与资金预算同步申报、审核、批复。将资产配置标准及部门资产基数嵌入预算编审系统,设置资产配置“天花板”,凡超标准、超基数的配置计划系统自动不予申报,采取“系统+人工”双重方式审核把关,进一步提高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优化调剂助盘活。积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出台《关于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实施意见》,强化存量资产日常维护保养,降低损耗,通过优化使用方式最大限度发挥资产价值。建立共享共用机制,激发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效能。建立健全部门内部调剂机制,加大闲置、低效资产调剂使用力度,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级次调剂,通过转变用途积极盘活利用达到使用年限但仍具备使用价值的资产。
强化监督提质效。联合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要求被检查单位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提交整改报告。通过监督检查,督促规范审批流程,被检查单位资产备案率及新增资产配置填报规范率达100%,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记者 叶新颖)
2024年08月05日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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