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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近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制定了《云南省2024年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8月27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
带动有关商品消费实现500亿元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国务院着眼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一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意义的重大经济举措。
据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旭东介绍,7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统筹安排15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国家综合考虑地区常住人口、地区生产总值、汽车和家电保有量等因素,安排云南省45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重点支持全省范围内汽车报废更新和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及厨卫等局部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购置、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标、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提标等重点消费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激发全省消费市场活力。
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云南力争2024年全省报废汽车回收量同比增长20%以上,二手车交易量同比增长10%以上,完成废旧家电回收400万台以上,推动完成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3万辆以上、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车辆12万辆以上、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车辆100万辆以上,完成家电家居补贴100万台(套)以上,带动有关商品消费实现500亿元以上。
乘用车置换补贴标准翻倍
《实施方案》明确,本次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云南省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等,一并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更好满足全省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生活品质。
其中,对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个人消费者,将补贴标准由此前的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7000元,分别提高到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2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补贴1.5万元,补贴标准翻倍。
据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浩一山介绍,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期间,云南省对个人报废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符合条件新车的消费者给予补贴。消费者完成旧车报废、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可通过多种渠道申领补贴资金。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抖音、微信、云闪付等平台“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进行申领,电脑端可通过“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领。
在推动汽车置换更新方面,云南省也推出了多项惠民补贴政策。2024年7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云南号牌旧车并在云南省内购买新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补贴标准根据消费者购买的新车类型和价格分为4个档次。
新车价格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每辆补贴5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7000元;新车价格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2万元;新车价格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3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8万元;新车价格20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5万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2万元。
“个人消费者每转让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3次补贴。同一辆旧车及同一辆新车只能申请1次补贴。”浩一山说,消费者完成旧车转让、新车购买及注册登记后,可在“云南省商务厅”微信公众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入口进行相关补贴资金申领。
15类家电家居产品可获消费补贴
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云南省把加大家电家居消费补贴力度、扩大补贴产品种类范围,作为推进新一轮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
2024年8月28日至12月31日期间,云南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以下15类家电家居产品给予补贴。分别为:电冰箱类(含冰柜)、洗衣机类(含洗烘一体、烘干机)、电视机类、空调类、电脑类、热水器类(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类、吸油烟机类、洗碗机类、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马桶类、微蒸烤一体机类、净水器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等。
对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不含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手机类),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其中,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对购买扫地机器人类、智能门锁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5%的补贴,手机类产品给予最终销售价格10%的补贴。需要注意的是,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其中手机类不超过600元),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据介绍,补贴以电子抵用券形式发放。消费者选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后,通过第三方平台领取电子抵用券,支付时结算平台核算补贴金额并自动核减。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
此外,2024年9月初至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省商务厅公告为准),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注销本人名下云南号牌电动自行车,并在云南省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补贴。注销车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须在补贴政策正式实施日(不含当日)前,补贴标准以《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待发布)为准。
个人消费者可通过第三方平台提交本人名下电动自行车注销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取补贴资格。购买新车支付款项时,结算平台核算补贴金额并自动核减,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政策叠加。 (记者 孔垂炼 实习生 林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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