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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云南省商务厅印发《2024年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力促全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有效开展。
《实施细则》明确了云南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范围和标准、活动合作机构和参与主体、补贴规则、保障措施等内容。
《实施细则》明确,2024年9月1日(含当日)至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对云南省内实际参与活动并在第三方平台上实名注册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个人消费者进行补贴。补贴资金将按批投放,先到先得,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即活动结束。
本次活动对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交回(注销)本人名下的云南号牌电动自行车,并在云南省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及以上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新车给予补贴。注销车辆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须在2024年9月1日(不含当日)前。活动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云南省内交回(注销)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一辆电动自行车新车补贴500元。每交回(注销)1辆旧车并购买1辆新车可申请1次补贴,每人最多可申请4次补贴。
在本次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可通过活动合作企业的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在申请页面提交本人名下电动车注销信息。经审核获得补贴资格的个人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电动自行车企业购买活动商品并通过合作企业的平台支付,即可享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需要留意的是,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政策叠加。如出现退货情况,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政府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
该《实施细则》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施行期限至本次活动结束之日止。 (记者 孔垂炼)
2024年08月31日 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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