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3月起,省商务厅将组织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位)开展促消费竞赛。
竞赛申报主体需满足以下条件:在云南省内依法登记的批零住餐企业、个体、产业活动单位;需规范经营、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近3年来无严重失信行为、无失信记录、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申报主体应承诺提交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企业(单位)不予支持,并视情况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具体申报条件和流程:2024年3月至6月,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位)自行在全省范围内围绕汽车、家居等传统消费和绿色消费、健康消费、数字消费等新型消费开展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促进消费增长。7月25日前,今年3月至6月累计零售额同比增量达3300万元以上(含3300万元)的企业可申报支持资金。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纸质版报属地州(市)商务局,电子版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提交。
支持标准方面,将对2024年3月至6月累计零售额同比增量达3300万元以上(含3300万元)且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企业(单位),根据全省排名情况择优确定支持名单,按增量的0.15%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记者 韩成圆)
2024年03月13日 17:08
2024年03月13日 17:01
2024年03月13日 16:58
2024年03月13日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