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关注微博
近日,昆明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流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优化资格审核、选房及收件工作等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效率,更好地发挥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作用。该《通知》由昆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自2024年8月5日起正式施行。
承诺书
摇号未取得选房资格的可按规定自主选房
根据《通知》内容,在选房环节,对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具体为:参与当批次分配的申请家庭,摇号未取得选房资格的,可在分配房源数大于申请家庭数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选房工作结束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自主选择分配房源数大于申请家庭数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
此外,《通知》还明确了选房的具体原则:申请家庭只能选择分配房源数大于申请家庭数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房源;申请家庭人数为1人的,只可选择一室户型;申请家庭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产权(运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属地的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当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交件要求,符合交件要求的取得选房资格,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产权(运营)单位按照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组织申请家庭选房并签订电子化合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产权(运营)单位,应当定期整理档案资料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归档。
公租房项目照片
工作单位证明和收入证明可主动承诺
在收件工作方面,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或项目产权(运营)单位收取申请家庭工作单位证明和收入证明时,对不能提供以上证明的申请家庭,原则上由申请人主动承诺。申请人可按照《承诺书》模板填写。
在此也要提醒广大申请人,务必按照《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提交材料清单》要求如实提交申请材料,不得欺骗隐瞒。按照《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给予警告,并记入个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者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记入个人住房保障诚信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流程优化通知
保障资格审核通过有效期为1年
《通知》明确,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将统筹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呈贡、经开、度假、高新区范围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可分配房源,并在项目户型确认结束后,对当批次申请家庭的保障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家庭可参与当批次的摇号分配。
值得注意的是,保障资格审核通过的有效期原则上设定为1年,这将有效提高审核工作效率,从而提升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效率。
摇号安排公告
2024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摇号起执行新流程
与此同时,昆明安居网公布了2024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的摇号工作安排。本批次项目户型确认已于2024年7月7日结束,共计6897户申请家庭审核通过,参与本批次摇号分配。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按照项目户型确认情况及审核结果整理数据,定于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举行摇号,申请人可到主城八区住房保障部门或登录昆明安居网(http://www.kmajw.com)查看摇号结果。
摇号结束后,请申请人仔细核对自己的选房顺序号,如顺序号在选房号段内,请查看提交材料及选房时间安排,并按照《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提交材料清单》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齐全的,方可参与选房;如选房顺序号不在选房号段内,请关注后续是否有补选安排或关注分配房源数大于申请家庭数项目的交件时间和地点,可以自主选择分配房源数大于申请家庭数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提交纸质材料,材料齐全的,可以参与选房。
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公共租赁住房是保障性住房,在申请、审核、摇号等全过程均无需缴纳任何费用,昆明市住房保障部门从未委托任何社会第三方组织、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代办申请工作。昆明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分配等政策信息,均通过昆明安居网(http://www.kmajw.com)、昆明安居网微信公众号、开屏新闻App“住房保障”专区发布,请广大申请人增强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虚假信息,以免造成经济损失。如对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流程规定不了解,可拨打0871-64899211或到昆明市公有房屋管理中心(东风东路47号建业商务中心A座8楼)咨询。(记者 刘金山)
2024年08月06日 17:29
2024年08月06日 16:53
2024年08月06日 16:51
2024年08月06日 16:49
2024年08月06日 16:45
2024年08月06日 16:44
2024年08月06日 16:39